【越南税务】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新规要点更新

【越南税务】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新规要点更新

本期内容

1. 扩大纳税人范围及“常设机构”的定义(第2条)
2. 补充应纳税所得额(第3条)
3. 免税所得(第4条)
4. 盈亏相抵(第7条)
5. 扩大并明确税前扣除的费用范围(第9条)
6. 补充并明确不得税前扣除的费用范围(第9条)
7. 适用支持中小型企业的优惠税率(第10条)
8. 计税方法(第11条)
9. 更新税收优惠条件
10. 提高科技发展基金的计提比例(第17条)

具体内容

2025年06月14日,国会已通过第67/2025/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。该法自2025年10月01日起生效,并从2025纳税年度开始适用。若干值得关注的新规定如    下:

01

扩大纳税人范围及“常设机构”的定义(第2条)

新法更新了相关规定,以涵盖数字平台上的商业模式,确保税收义务的公平性。

  • 补充纳税人(第2条第2款): 从事电子商务、基于数字平台经营且收入来源于越南的外国企业,即便在越南没有实体常设机构,也应被视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。
  • 扩大“常设机构”概念(第2条第3款e项): 将“电子商务平台、数字平台”补充到常设机构的定义中,为对跨境服务提供商征税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
02

补充应纳税所得额(第3条)

    补充关于按照全球最低税(IIR)规定缴纳补充企业所得税的规定,以符合越南的国际承诺。

03

免税所得(第4条)

  • 绿色经济免税(第10款)。
  • 研发与创新免税(第4款 & 第8款): 对研发(R&D)和创新活动产生的所得,以及从无关联关系企业处获得的用于此类活动的赞助款项免税。
04

盈亏相抵(第7条)

    房地产转让、项目转让、项目参与权转让产生的利润或亏损,允许与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亏损或利润相抵。

例外情况: 房地产转让、项目转让、项目参与权转让产生的亏损,不得与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相抵。
05

扩大并明确税前扣除的费用范围(第9条)

    支付条件: 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、非现金支付凭证的支出,除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况外。    允许按研发活动实际支出的百分比(%)计算并扣除补充费用。

    确认与减少温室气体    排放、碳中和、(net-zero) 净零排放及减少环境污染相关的费用。

    未获退还的进项增值税: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、尚未全额抵扣且不属于可退税情形的进项增值税额,可计入税前扣除的费用。

06

补充并明确不得税前扣除的费用范围(第9条)

    调整利息费用扣除限额: 向非信贷组织支付的超过民法典规定水平(现行为20%/年)的利息部分,将不得扣除(旧法规定为超过国家银行基本利率的150%)。

    不匹配的支出(m项): 与应纳税收入不匹配的支出(除本条第1款b项规定的支出外);不符合专门法律规定的支出条件、内容的支出。

07

适用支持中小型企业的优惠税率(第10条))

这是旨在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突破性变革,取代了此前20%的普通税率。

  • 15%税率: 适用于上一年度总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的企业(第10条第2款)。
  • 17%税率: 适用于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30亿越南盾但不超过500亿越南盾的企业(第10条第3款)。
  • 20%税率: 适用于其余企业。

请注意:上述税率不适用于某些特殊所得,以及母公司/关联公司不满足同等条件的子公司/关联企业(第18条)。

08

计税方法(第11条)

    补充按收入的百分比(%)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对象:年度总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的企业,在能确定收入但无法确定生产经营活动成本、所得的情况下。

09

更新税收优惠条件

    扩大优惠行业范围(第12条): 补充关键数字技术产品生产、半导体芯片研发设计封装测试、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建设、汽车生产组装等战略领域。    调整按地域的优惠(第12条 & 第13条)

  • 取消对工业区的地域优惠:税收优惠不再普遍适用于工业区内的新投资项目。仅对困难地区、特别困难地区、经济区、高科技园区提供优惠。
  • 补充优惠地域:将高科技农业园区、集中式数字技术园区增补到享受优惠的地域目录中。

    对个体工商户转制企业的优惠(第15条第4款): 从个体工商户新成立、年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的企业,自取得应纳税所得起,可连续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
    明确扩大投资的优惠(第14条第6款): 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的标准将按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确定。

10

提高科技发展基金的计提比例(第17条)

    提高计提比例: 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20%计提基金(现行法律为10%),以进一步鼓励研发投资活动。    调整利息计算方式: 对于未用完的基金部分,利息按5年期国库券利率计算(旧法规定为1年期)。

– END –

IAC独立咨询审计有限责任公司
中国人常驻越南河内,越南本土会计师事务所,对外商投资企业经验较为丰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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