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越南政策更新】大型企业属于强制审计对象

【越南政策更新】大型企业属于强制审计对象

大型企业属于强制审计对象

2025年4月14日,政府颁布了第90/2025/NĐ-CP号法令,修订和补充第17/2012/NĐ-CP号法令中关于《独立审计法》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。

该法令补充了第17/2012/NĐ-CP号法令第15条的若干款项,扩大了强制审计的适用范围,具体如下:

90号法令

 2025年4月14日新政策

【1】其他符合《独立审计法》第37条第1款đ项规定的大型企业,满足以下3项标准中的至少2项:

  • 年度平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。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定义如下:
  • 是指由企业管理、使用、支付工资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员工;
  • 年平均数 =(上一个年度所有月份参加社保员工总数)/12;
  • 每月人数以该月末时点为准,并依据当月的社保缴纳凭证确定。
  •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显示的年总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越盾。
  •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年末时点的总资产超过1000亿越盾。

【2】若连续两年不再满足上述认定大型企业的标准,则企业可不再执行强制审计,直到再次符合规定标准为止。

  • 本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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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C独立咨询审计有限责任公司
中国人常驻越南河内,越南本土会计师事务所,对外商投资企业经验较为丰富。
服务领域:会计、税务、审计、转让定价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、尽职调查报告、企业估值、投资咨询(企业注册、工厂选址落地、劳动签证)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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